您好,歡迎進入得利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返回首頁|在線留言|聯系我們

        技術文章

        首頁  >  技術文章  >  微量水分測定儀的注意事項

        微量水分測定儀的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2019-02-14        訪問次數:2466

        1、測試樣品前,應先對儀器進行純水標定,用0.5ul進樣器進樣0.1ul純水,此時儀器測定的結果應為“100±3ug(不含進樣誤差),一般標定2-3次,顯示結果在誤差范圍內就可以進行樣品測量。

        2、在正常的測定過程中,每100毫升試劑可與不小于1克的水進行反應,若測定時間過長,試劑敏感性下降,應更換新試劑。電解液是否失效可按如下方法判斷:如果在電解過程中發現電解液釋放出大量的氣泡或試劑被污染成淡紅褐色,此時測定結果的再現性會降低,還會使到達終點的時間加長,這種情況應盡快更換電解液試劑。

        五、測定結果顯示畫面液晶屏幕顯示

        電解過程中儀器檢測到測量電極的停止信號后結束測定,并自動計算含水率,生成結果報告單。

        重測”:返回到樣品測量畫面。

        存儲”:將當前結果報告保存為歷史記錄。

        打印”:打印當前的測量結果報告。

        退出”:返回到開機歡迎畫面

        版權所有©2024 得利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備案號:京ICP備16038793號-5

        管理登陸  技術支持:化工儀器網  sitemap.xml

        服務熱線

        18600678546




        掃描二維碼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