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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的校準條件

        發布日期:2022-02-23        訪問次數:2537

        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因其取樣量少、重復性和再現性好、工作效率高、勞動強度低等優點,在石油化工領域得到廣泛應用。然而由于殘炭測定儀加熱溫度較高,- -般需加熱至500°C,超出普通溫度計測量范圍,而且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的爐腔為封閉空間,溫度計無法深人爐腔進行測量,給該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帶來困難。在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樣品盤中均勻放置的12個樣品管,其自帶的溫度傳感探頭無法準確感知每個區域的試驗溫度,而且溫度傳感探頭拆卸安裝困難,因此使用標準物質對該儀器進行檢定或校準能夠體現儀器的整機性能。


        此外,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試驗過程較長,需要使用電子天平、干燥器等配套設備和工具,使用標準物質對儀器進行檢定或校準,也能更好地反應方法和人員操作過程中的問題。油品殘炭標準物質研制成功并上市幾年來,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的檢定或校準仍無相應的規程規范,導致該儀器的性能無法評價,量值無法溯源,測量準確性無法保證。筆者采用殘炭值為2.03%的油品殘炭標準物質對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進行校準,并對示值誤差測定結果的不確定度進行了評定。


        1校準條件

        1.1 環境要求

        環境溫度: 10~35C;相對濕度:不大于80% ;供電電壓:(220+22) V ;頻率:(50土1) Hz ;周圍無強烈震動,無強電、磁場干擾。

        1.2 校準用設備與試劑

        石油產品微量殘炭測定儀; 電子天平:1級,感量為0.1 mg,油品殘炭標準物質:殘炭值為2.03%,擴展不確定度為0.08%(k=2),氮氣、干燥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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